
为做好中心城区路灯二次节能改造和智能运维项目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现对中心城区路灯二次节能改造和智能运维项目采购需求进行问卷调查:
1.项目名称:中心城区路灯二次节能改造和智能运维项目。
2.项目范围:本项目将中山市中心城区市管主要路段灯具更换为带智能4G单灯控制器的新一代高光效 LED 灯具,构建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和路灯资产管理系统,并进行10 年智能运维服务,包括路灯、线路和配套变压器等设施的日常巡检、维护、故障处理以及系统的升级优化等工作。
纳入改造的市政路灯及公园灯具共54,746盏。其中市政路灯共48869盏,公园灯具共5877盏(具体数量以中标单位进场改造方案确定为准)。合同期结束移交前,投标人需将本次改造的灯具保证全部正常亮灯,待合同结束后全部移交采购人。
3.项目地点:中山市中心城区石岐街道、东区街道、西区街道和南区街道。
4. 服务期限:建设期不超过10个月;营运期10年(以采购人对LED节能改造工作全部竣工验收之日起),按“7+3”模式实施运营建设,第一期运营年限为7年,7年后根据项目运营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5.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120.00万元(具体以项目采购公告的预算金额为准)。
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供给、履约能力、服务能力、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等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本次采购需求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下载附件1采购需求问卷调查表),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16日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问卷调查表PDF及word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0760333@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中心城区路灯二次节能改造和智能运维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回复)。采用书面或快递方式送达的,请按通讯方式提交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1.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2.供应商提供的调查问卷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并符合市场的要求。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图片、表格、扫描件或复印件等形式附上有效的依据和证据。
3.本次需求调查采购人无需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奖励或补偿费用。
4.供应商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同意采购人可部分或者全部采用材料。
5.本次征集的材料仅为开展项目的参考资料,不影响后续的项目采购、实施、验收等。
6.本次征集的材料如涉及到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视为供应商同意无偿交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用。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52号
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0760-88268738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星空网中山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四路华凯商务大厦213号、215号、216号
联系方式:0760-88361935
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人: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星空网中山分公司
2025年 12月9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